第75章 上智之二《远犹》27 陈仲微

把没拆的信还回去,比说一百句“我按规矩办事”都管用——这等于告诉对方:“你当初的推荐我记着尊重,但我没打算用它换‘违规豁免权’,之前逮仆人是按规矩来,不是针对你。” 既守住了规则,又没让对方下不来台,反而让对方因为“拿人情说事”而惭愧。

二、当代“陈仲微式守规”案例:不拿人情破规矩,既保公平又不伤体面

陈仲微这种“人情、规矩两清”的思路,现在不管是职场办事、团队管理,还是日常合作,用好了都能“不徇私、不伤情,还能守住规则公平”——比“要么徇私坏规矩,要么硬刚伤感情”的做法,高明太多。

案例1:HR收推荐信不拆,按制度罚老板亲信,还信后对方服了

某公司HR小李,收到业务总监王总的推荐信,推荐朋友老张来当销售专员。小李收下信没拆,按正常流程面试:老张虽然是王总推荐的,但能力刚好达标,就录用了。

后来老张仗着“是王总推荐的”,经常迟到早退,按公司制度该扣绩效。王总找小李说:“老张是我朋友,刚入职还不熟,这次就别扣了,下次我提醒他。” 小李没同意,还是按制度扣了老张的绩效。王总有点不爽,私下跟人说“小李不给面子”。

小李知道后,找王总把原封的推荐信还回去,说:“王总,当时收您的信是尊重您的推荐,但考勤是公司的基本规矩,要是因为‘推荐’就例外,其他员工该有意见了。这信我一直没拆,就是不想让它影响我按制度办事,您别多想。” 王总一看信没拆,也不好意思再提“通融”的事,反而夸小李“守规矩,做得对”。

案例2:采购主管还推荐函,按合同罚合作方,对方惭愧道歉

采购主管老陈,之前合作方李总在老板面前推荐过他,还送了封“感谢推荐”的函,想跟他处好关系。老陈把函藏起来没动,合作时还是按合同来:该压价压价,该要货期要货期,一点没特殊照顾。

后来李总的公司供货逾期,按合同该罚5%的违约金。李总找老陈说:“老陈,之前我帮你在老板面前说过话,这次逾期是物流问题,通融下别罚了,以后我给你让利。” 老陈没松口,还是按合同扣了违约金。李总抱怨“你这人太死板,不讲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