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该法律行为可撤销。并且,这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以及可能构成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他语调平稳,法条信手拈来,每一个字都像一记重锤,狠狠砸在厉墨寒和他身后匆匆赶来的助理、律师心上。
【卧槽!顾问牛逼!】铁蛋化身尖叫鸡,在彦穗穗脑子里疯狂打滚。
【看见没!专业的就是专业的!这法条甩得,啪啪打脸!厉墨寒那个草包律师都快站不稳了!让他狂!让他目中无人!今天就让法律教他做人!】
你......你是什么人?!厉墨寒的律师色厉内荏地质问,声音都在发抖。
俞宏。俞宏淡淡报上名字,甚至懒得做多余的解释。
但在场的几个警察和对方律师脸色都微微一变——显然是听过这位律界阎王的名头。
为首的警官轻咳一声,严肃地说道:厉先生,苏小姐,还有在场的各位医护人员,都请跟我们回局里协助调查。
我不去!厉墨寒下意识拒绝,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被请进警局的一天,你们知道我是谁吗?!知道厉氏集团吗?!
【知道!太知道了!】铁蛋阴阳怪气地模仿着厉墨寒的语气。
【你不就是那个觉得法律是厕纸的傻逼吗?今天警察叔叔就教你重新做人!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警官脸色一沉,语气变得更加严厉:厉先生,请你配合!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
眼看警察要动真格,厉墨寒的律师赶紧上前低声劝说。
厉墨寒胸膛剧烈起伏,死死瞪着被俞宏护在身后、一脸我好柔弱啊但就是要搞死你的彦穗穗,最终只能铁青着脸,憋屈地跟着警察走了。
临走前,彦穗穗还地靠在俞宏身上,对着厉墨寒的背影,用口型无声地说了一句:
等、着、坐、牢。
厉墨寒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当场表演平地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