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民今年二十出头,仗着张兰的偏爱,从小就好吃懒做。当年他娶媳妇,就是林晚晴卖了金镯子凑的彩礼,可他对这个嫂子,从来没有半点尊重。
他把自行车“哐当”一声停在林晚晴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卷被捏得皱巴巴的毛票,往地上一扔。
“喏,一百块,我妈让我拿给你的。拿着钱赶紧滚,以后别再来纠缠我们家!”他的语气充满了施舍和鄙夷,仿佛林晚晴是什么甩不掉的垃圾。
若是从前的林晚晴,怕是又要红着眼圈,默默地蹲下去捡钱。
但现在,她只是冷冷地看着地上的钱,动也没动。
“捡起来。”
李建民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说,让你把钱捡起来,亲自交到我手上。”林晚晴的眼神平静无波,却带着一股不容抗拒的压迫感,“这是你们李家欠我的,不是你打发叫花子的。”
李建民被她看得心头一跳,不知为何,竟有些发怵。
他梗着脖子嘴硬:“你爱要不要!给你脸了是吧?”
林晚晴不再跟他废话,转身就朝不远处的派出所方向走去。
“你干什么去!”李建民急了,连忙上前拦住她。
“去报案,”林晚晴言简意赅,“告诉警察同志,你们李家侵占我的嫁妆,还当街侮辱我。”
“你!”李建民的脸瞬间涨红了。
他知道,他哥叮嘱过,今天绝对不能再惹事了。要是真闹到派出所,他哥的工作肯定要受影响。
权衡利弊之下,李建民只得不情不愿地蹲下身,一张一张地把那些沾了灰的毛票捡起来,胡乱地拍了拍,粗暴地塞进林晚晴手里。
“行了吧!真是晦气!”
林晚晴接过钱,当着他的面,仔细地数了两遍,确认无误后,才放进口袋。
“告诉张兰,也告诉你哥,从今天起,我们两清了。”
说完,她看也不看脸色铁青的李建民,转身大步离开。
四百块。
这是她的第一桶金。
有了钱,接下来就要考虑怎么把钱变成更多的钱。
她没有丝毫犹豫,径直走向了县城最大的农贸市场。
八十年代的市场,充满了喧嚣和活力。卖菜的、卖粮的、卖自家鸡鸭的……吆喝声此起彼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