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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阿玛!”
正在写“福”字的康熙抬起头,看到自家的太子正进了屋,脱了石青色吉服褂,露出了里面杏黄色圆领右衽大襟制式的吉服袍。
当下越是隆重的宴会,衣袍上花纹越繁复,越发不讲究留白美。这就导致了衣服更容易喧宾夺主,让看的人忘了穿衣服的人,只记得衣服。
然而,当事人却能够巧妙地驾驭这繁杂的款式,仿佛这些设计都是为他量身定制一般。
艳丽的眉眼勾勒出独特的韵味,精致清秀的五官比例恰到好处,肌肤宛如羊脂白玉散发着柔和的光泽,而他那纯然的气质更是如同一股清泉,让人在喧嚣中感受到宁静与安详。
在这样的气质映衬下,原本繁复的衣服不再显得张扬,反而成为了一种恰到好处的点缀,完美地衬托出了他的独特魅力。哪怕加上更多的玉佩香囊,坠在身侧也毫不臃肿。
公子身处富贵乡,却仍能如风,如玉,如月。
拥有这样的孩子,很难不让人骄傲
“胤礽今日怎的来了这么早?给你们太子爷上一碗热汤。”
康熙等孩子多了一点后,就给他们重新排了顺序和改名,就比如太子成了二阿哥,改名为胤礽。
“这不是想着过来帮汗阿玛吗!”
太子喝了两口热汤,觉得不合口味就放在一边,大摇大摆走了上去,饶有兴致的看皇帝的题字。
“汗阿玛这字好啊,好看到见了它,没几个不高兴的哭出声。”
“又在促狭了。”
又不是王柳之流的字迹,能高兴到哪里去,不过是因为吃着皇粮,得了皇帝的字迹,就是地位的象征,这才高兴。
“你也别闲着,过来帮朕写几个。”
啊,我啊?
太子爷不太乐意,自己这手字迹顶了天就算工整,跟皇帝,或者说但凡用点心钻研的贵族子弟,根本没法比。
这副不乐意的模样看的皇帝一阵头大,对自己的爱子感到无奈:“你身为半君,平日里不怎么与他们见面算是保持威严”
“如今,也要赐下些嘉奖,才会让他们感恩。”
儿子有灵性,但不多,当父亲的没法“稍微提点”,只能手把手,掰碎了教导。
“你的字不好,可这样才容易分辨,别人的字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是谁相送,但你的一眼就看得出来,这算是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