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法庭内外

他走上证人席,宣誓,姿态从容。李律师主要询问了关于项目背景、林微光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表现,以及他本人在纵火事件发生时间段内的行踪(他坚持了之前的证词,即与林微光在进行项目沟通)。

轮到对方律师提问时,气氛陡然变得尖锐。

“陆时砚先生,你与原告林微光是什么关系?”

“项目负责人与核心成员。”

“仅仅是项目关系吗?”对方律师意有所指,“据我们所知,你多次在公开场合为林微光女士辩护,甚至动用私人关系请动LuminArt为其发声,在纵火案发时提供不在场证明。这些行为,是否超出了普通项目负责人的范畴?你是否对原告存在特殊好感,以至于你的证词可能带有倾向性?”

这个问题极其恶毒,试图将水搅浑,将陆时砚的证词归结为私人感情驱动的偏袒。

林微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陆时砚面色没有任何变化,甚至连眼神都没有一丝波动。他看向提问的律师,目光冷静得像是在审视一个设计错误的参数。

“我的所有行为,基于事实与项目利益。”他的声音平稳,字句清晰,“林微光女士的专业能力符合项目最高标准,维护她的声誉即是维护项目声誉。LuminArt的声明基于艺术价值判断。至于不在场证明,”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对方律师,带着一丝几乎难以察觉的压迫感,“我陈述的是事实。质疑我的证词,请出示反证。”

他没有任何情绪化的反驳,只用最简洁的逻辑和事实,将对方隐含的指控化解于无形。那种基于绝对专业和事实底蕴的自信,让对方律师一时语塞。

庭审持续了数小时。最终,法官综合所有证据,认为针对苏晚晴的网络诽谤和纵火嫁祸指控,证据链完整,间接证据形成合力,足以采信。当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虽然没有当庭判决,但庭审的走向已经明朗。苏晚晴在法警带领下离开被告席时,腿软得几乎无法站立,看向林微光的眼神充满了绝望和刻骨的怨恨。苏曼妮扶住她,目光如同淬毒的刀子,剐过林微光,也扫过了面无表情的陆时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