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里,一名在押人员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举报了“开原的王强”,说他手上可能有命案。举报人详细描述了王强的体貌特征:个子矮,眉间有川字纹,下手狠辣。这些特征与“串联54号”案件嫌疑人的画像完全吻合,专案组立刻派人赶赴开原核查。
7月14日晚11点,民警摸到了开原市马家寨乡杏花村王强的家中。此时的王强刚从沈阳回来,正躺在床上熟睡,身上还穿着白天赌博时穿的高档衬衫。民警冲进去掀开被子时,他惊醒后挣扎了两下,看到黑洞洞的枪口,瞬间没了力气。
被带回沈阳后,民警第一时间采集了他的DNA。当检测结果出来,与案发现场遗留的生物检材完全匹配时,王强知道自己藏不住了。他没有过多抵抗,平静地交代了从1992年以来的所有罪行,还供出了当年的同伙赵俊鹏、赵俊伟、杨兴波、张百岩等人。
在审讯室里,王强表现出的冷静让见多识广的民警都感到诧异。他详细描述每起案件的细节,从作案工具到逃跑路线,甚至能说出被害人穿的衣服颜色,却始终没有丝毫愧疚。当被问到为什么杀那么多人时,他只是耸耸肩:“反抗就杀,习惯了。”律师李长仁见他时,也被他的冷血震惊:“他说杀人就像处理产品,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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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据王强的供述,在沈阳、开原等地的草丛、河沟里起获了多把作案用的刀、铁棒和镐头,这些凶器上还残留着早已干涸的血迹。被抓捕后的王强依旧嚣张,跟律师说:“要是没被抓,我肯定还得干把大的,再杀几个人。”
六、法庭上的终极审判
2005年3月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大法庭座无虚席,受害者家属们带着白花和遗照,早早等在法庭外,有人手里紧紧攥着菜刀,被法警拦住才没能冲进去。当身高一米六的王强被押进法庭时,全场立刻响起一片怒骂声,有人哭喊着亲人的名字,试图冲破警戒线。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长达十几页,详细罗列了王强的31起作案事实:杀死43人,致伤13人,强奸9名妇女,抢得财物3万余元。起诉书中清晰记录着每起案件的时间、地点和受害者信息,从1995年1月第一次抢劫杀人,到2002年10月最后一起案件,八年时间里,辽沈大地多个城市都留下了他的罪恶印记。
王强的辩护律师李长仁提出,王强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对其犯罪有一定影响,请求法院酌情考量。但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纷纷递交附带民事诉讼状,要求判处王强死刑,并赔偿经济损失。王强在法庭上倒是显得平静,偶尔转头看向旁听席,似乎在寻找什么。后来律师说,他是想看看母亲、前妻和孩子,想告诉母亲保重身体,让前妻改嫁找个好人家。
4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强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61万余元。从犯张百岩、赵俊伟被判处无期徒刑,赵俊鹏、杨兴波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听到判决结果时,王强只是微微皱了下眉,而旁听席上的受害者家属们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有人瘫坐在地上,反复说着“终于瞑目了”。
判决生效后,王强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等待执行。临刑前,他提出想见儿子最后一面,可由于其罪行极其严重,申请被驳回。最终,这个双手沾满43条人命的悍匪,在一声枪响中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而那些被他摧毁的家庭,却要用一辈子来抚平伤痛。北运河边的柳树每年都会抽出新芽,可再也等不回那些在夜色中消逝的生命,只留下一段让辽沈人民刻骨铭心的血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