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9800。大牛哥,后天我再给你拿过来4000元。”
他把计算器屏幕转向大牛,上面的数字清晰可见。
“我给你凑个整,块。多出的200算利息。下月底,连本带利我再给你拿2000元钱。如何?”
大牛的手指在计算器上飞快地敲击着,验算了一遍。
大骷髅戒指在日光灯下再次狡黠地微笑。
他突然把账本“啪”地倒扣在茶几上,豪气干云地说道:
“行!都是为了艺术嘛。啥钱不钱的,俗!我支持你们……”
高洋心中暗自冷笑:狗日的,刚开始提到钱的时候,你大牛是一声没吭,现在钱有了眉目,你又跟老子扯回到艺术上了。
看来,所有热血摇滚青年,最后都会活成你这样的黑心商人。
大牛撅着屁股,小心翼翼地收拾好桌上的钱和存折,放进了自己的抽屉。
一旁的李勇拨弄着手中的吉他,几个简单的音阶之后,缓缓说道:
“主音吉他和主唱,非老高莫属了。我弹节奏吉他,军子,你来贝斯呗。”
“我比你弹得好,我应该弹节奏,你来贝斯。”军子立刻反驳道。
“就你那《野百合》的水平,连和弦转换都不利索!还好意思跟我争?还是你弹贝斯!”李勇毫不示弱地回怼。
二人似乎都对贝斯手这个位置,有着一种天然的芥蒂。
平心而论,李勇的吉他确实比军子弹得好。
那双画画的手,在灵活性上有着天然的优势。
四根弦的贝斯对军子来说,可能更简单一些。
而且,贝斯往往是一个乐队的灵魂。
但是话又说回来,观众一般都看不见灵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