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于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来说,真正的战场,根本就不在法庭上。
因为当案件走到审判这一步,一切基本都已尘埃落定。
无非就是判十年还是判八年的区别!
面对那高达99.98%的定罪率,律师在法庭上无论说得多么天花乱坠,都无异于对着一堵即将倒塌的墙壁高喊:“请再坚持一下!”
毫无意义。
真正的黄金救援时间,是在当事人被警方带走的那一刻,一直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的37天内。
这个阶段,才是决定命运的生死时速!
一个专业的刑辩律师的主战场,首先是在侦查阶段。
他们要做的,不是准备法庭辩论稿,而是拼了命地会见当事人,寻找案件的突破口,然后拿着法律意见书,一遍遍地去跟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涉、甚至争吵!
目的只有一个:争取“不予批准逮捕”!
一旦检察院做出“不捕”决定,当事人就能在37天内重获自由,案件大概率会就此终结。
这是第一场,也是最关键的一场胜利。
如果错过了这个黄金窗口,当事人被正式批捕,那么律师的第二战场,就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
在这个阶段,律师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向检察官证明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阐明强行起诉的风险,争取拿到一份珍贵的“相对不起诉决定书”,或者让检察机关主动“撤回案件”。
这同样是一场发生在办公室里的战斗,比拼的是律师的专业、耐心,以及……关系。
说来也真是可悲。
一个本该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扞卫正义的律师,其最重要的工作,却变成了在检察院里搞“人情世故”。
所以,为什么那些顶尖的大律所,都极其热衷于招揽那些从检察院系统里跳槽出来的前检察官?
他们看中的,仅仅是前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吗?
不!
他们真正花重金购买的,是前检察官在系统内积攒下的人脉和关系网!
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是自己当年的同事、学弟甚至是带过的实习生。
一纸法律意见书递上去,因为署着前同事的名字,更容易被认真对待。
约承办人当面沟通,也远比一个普通律师要容易得多。
这就是现实。
张伟的狂徒律所,同样不能免俗。
他自己可以在法庭上把公诉人怼得哑口无言,他可以通过校友关系压制基层检察院,但他同样清楚,想要把律所做大做强,想要真正提高案件的“不捕率”和“不起诉率”,就必须吸纳这些“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