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顾明月要搬回大院的消息,家里的老老少少都乐开了。
“这下好了,咱们家里又热闹了!”
“嫂子咱们明天出去玩吧。”
陆婉婉亲昵的挽着顾明月的胳膊不撒手。
陆凛看不下去,把她拎起来放在一旁,自己独占媳妇。
陆婉婉气愤不已,向爸妈控诉大哥实在是太过分了。
“爸妈,你们看大哥,嫂子又不只是他一个人的。”
陆凛轻飘飘看了她一眼,说道:“我媳妇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要是想对象了,自己找个去,别老缠着我媳妇。”
提起这件事,陆婉婉瞬间不吱声。
只是她不说话也晚了,提起这茬钟毓秀来了精神。
早些年觉得闺女还小,结婚找对象这件事距离她很遥远。
但是自从近几年大院里和她同龄的小姑娘纷纷有了好人家,当娘的也不免有些着急,生怕她和老大一样拖到快三十才结婚。
“你大哥说的没错,你二十多了,是该考虑找对象的事。”
钟毓秀生活在新思想和新思想交叉的这一辈。
老思想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适应现在社会孩子们的先进思想。
而先进的自由恋爱又容易出现盲目贪图爱情的风险。
钟毓秀觉得要是身边有合适的男孩子,倒是可以介绍给闺女。
两人认识之后也不着急结婚,先订婚相处两三年,随后再结婚也行。
都说人心隔肚皮,他们生怕给闺女找了个不好的婆家。
“妈,我哪有二十多?”
听到妈妈说自己的年龄,陆婉婉不服气反驳。
满打满算,她才十九周岁,就算加上虚岁也才二十,但是在妈妈嘴里总是会给她多加两三岁,搞得她年纪很大一样的。
这一点倒是和顾家长辈们面对年龄的说法一样。
身为好闺蜜,顾明月自然是站在陆婉婉这边。
“妈,婉婉还小,这事不着急,咱们先给她看着,要是有合适的再接触也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