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宋晩’两个字,因常年抚摸,掉了颜色。
粗粝的指腹摩挲过那只校牌,他温柔地笑了一下。
与宋晩初见,并非在五年前。
现在想想,那是很久远的事情。
那时,叶韵被收养了,他在孤儿院再也没有亲人了。
只有十几岁的他,从孤儿院逃走。
从港城一路靠偷靠抢,靠捡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充饥,终于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来到了京市。
那天,他蜷缩在公交站台的角落里,又累又饿,身体快要冻僵了。
下车的每一个人对他满眼嫌恶,躲瘟疫似的躲的很远。
他本想抢或偷一个钱包,哪怕讨口吃的都行。
他只想活下来。
就在一个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校服,戴着一个红色发夹的女孩,最后一个从公交车上下来时,他鬼使神差的跟上去了。
他从未见过生的那样好看的女孩。
白净乖软。
细胳膊细腿,像精美的橱窗里摆着的娇贵玩偶娃娃似的。
看起来就很好抢劫。
他一直跟到一条街巷,轻易就将女孩拖入角落深处。
还未翻到钱包时,却因为饿的没有力气,倒在了地上。
他赌,吓得簌簌发抖,眼泪汪汪的这个女孩,一定会冲出巷子,大喊救命抓走他这个坏人。
毕竟,他是刚才勒住她的脖子,威胁她说动一下就杀了她的坏人。
但是,女孩没有走,也没有呼喊抓坏人。
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钱包,颤颤巍巍的递给他,“哥哥,我给你钱,你别当坏人,好不好?”
那是秦时遇听到的这世上最好听,也是最好笑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