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啸听后,面色愈发凝重,带着两个民警回到了指挥部。
与此同时,程望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一张2002年至今江州及周边四市范围内,所有三人以上命案的汇总表格。这张表格由刑侦数据组从案卷数据库中调取资料,经过重新清洗生成,是按照“现场死亡人数 ≥ 3”以及“作案手法残忍、具性侵特征、目标包含妇女儿童”这些条件进行筛选的。
在众多案件中,他发现了三起案子,呈现出某种惊人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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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1】2001年11月,龙南县田心村,一户四口人死亡。女性遭受强奸,孩子死因系恐吓致心脏骤停。尸体被摆放得整整齐齐,财物没有丢失,作案时间推测为晚上9:30—11:00。这起案件至今尚未侦破。
程望盯着这起案件的记录,仔细思索着:尸体摆放整齐,说明凶手有着特定的行为模式;女性遭强奸,孩子因恐吓致死,难道凶手对不同年龄段的受害者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而且财物未失,很明显不是为了钱财。作案时间在晚上特定时段,是巧合还是凶手有意为之?
【案2】2002年3月,北川镇水东村,一户三口遭灭门。同样在床上发现摆放整齐的尸体,男性被利器连刺,女性遭到性侵,孩子的死亡方式类似。作案后凶手还在现场留下了香味。案件一直悬而未决。
这起案件中,香味的出现引起了程望的特别关注。为什么要留下香味?是为了掩盖什么,还是有特殊的意义?和其他案件的相似之处仅仅是巧合吗?凶手的作案手法如此相似,难道是同一个人?
【案3】2003年1月,荆坪市郊区,一家四人死亡,细节几乎雷同。女性衣着整齐摆放,尸体上有香味覆盖,作案时间在深夜,窗门没有被破坏,嫌疑人至今踪迹全无。
程望反复对比这三起案件,从作案时间、地点,到受害者特征、作案手法,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他发现,所有案子均发生在偏远村落,且都是夜间作案。嫌疑人作案逻辑清晰,从不抢夺钱财,唯一的目的就是杀人。尸体总是被摆放整齐,女性必定遭受性侵,儿童或老人的死亡方式并非直接暴力,房屋门窗也都没有明显的破坏痕迹。而且,现场都会出现檀木香或类似“覆盖性气味”。
“他不仅在杀人,他在模仿某种仪式。”程望轻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笃定。这些相似之处绝非偶然,背后一定隐藏着凶手某种特殊的心理和行为模式。
中午十一点四十五分,饭菜被送到了会议室,但程望却没有心思动筷。他站在村委窗前,目光望向山口村那条唯一通向镇上的机耕道。此时,薄雾已经散去,阳光毫无保留地照射下来,地面被晒得干燥龟裂。
“他是步行离开还是骑车?”程望喃喃自语道。
这时,技术科的同事前来报告:“目前沿路监控缺失。不过,在村口的电线杆附近发现两个烟蒂,是‘黄鹤楼1916’,这属于高档烟款,不是村民日常抽的。附近还有脚印,42码男式登山鞋,踩痕均匀,说明体重适中,脚步稳健。”
程望轻轻点头,脑海中开始根据这些线索勾勒嫌疑人的画像。从高档烟可以推测,嫌疑人经济条件可能不错,或者对生活品质有一定要求,不太像是普通村民。42码的男式登山鞋,踩痕均匀,表明他身体状况良好,行动稳健,可能经常进行户外活动。
一个细节拼图开始在他脑中逐渐成型。
嫌疑人男性,年龄大概率在35岁至45岁之间。从作案的冷静程度和行为模式来看,很可能单身或没有稳定的家庭结构。身体强壮但并非那种粗壮型,性格内敛沉默,习惯长途步行或骑行,这从现场留下的脚印和周边环境推断得出。他有着高度的空间感与夜行经验,能在夜间顺利作案并逃离现场,不留下明显痕迹。极度自律、冷静,具备很强的反调查意识,作案手法系统而成熟。
最关键的是:他杀人,不是为了利益,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满足某种深层的、变态的精神结构所需——控制、折磨、仪式化的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