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包天瑞可没有察觉到姐姐的放心萌动。
他还是第一次上战场,枪炮子弹,在头上乱飞,各种手雷、炮弹在身边爆炸的动静,让他差点吓尿了裤子。
双方交火的时候,他匍匐在地上,心里将漫天的神佛祈求了一遍。
神佛没有等到,却等来了庄海。
从天而降的那一幕,如同烙铁般,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脑海深处。
他看向庄海的眼神,充满了无比的狂热,彻底成为了庄海的小迷弟。
而此时,战场上空数百米的位置。
驾驶员操纵着AW119悬停着,下方激烈的战况,丝毫不落地尽收眼底。
机舱内的众人表情复杂,惊魂未定之余,止不住的狂喜之色。
刚才他们被庄海吓坏了。
没背降落伞,就直接从上百米的高空中跳下来。
就算是超英电影里,美队从高空跳落,也需要用振金盾牌吸收一下冲击力才行,普通人只是肉体凡胎,就算世界上最厉害的跑酷运动员,最多从三层楼的高度跳下来,再高的话,人类就无法抵抗这种强大的冲击力了。
而庄海跳落的高度是一百米,是跑酷运动员的三十倍以上,这种高度别说人类了,就算是九条命的猫,也会摔成一团肉泥。
刚看到庄海跳机时,夏海生惊吓之余,脸上满是惋惜之色。
两人的交情并未达到交心的地步,在他眼中,庄海是一个实力强大到极致,可以为军队所用之人。之所以和庄海交往,更多的则是为了借助庄海的力量,捶打锻炼手下的队伍。
与他相比,余芳玲的感情则更为复杂。
虽然和庄海接触的时间,没有夏海生接触的长,但是庄海在她心中的分量极高,这一天近距离接触下来,庄海的果决、睿智,办案的雷厉风行,已经彻底将其征服,她甚至在考虑,是不是该像学弟潘战旗那样,抱紧庄海的金大腿。
众人中情绪最为激动的就是常健了。
他和庄海认识的时间最久。
虽然庄海喊他师父,他喊庄海海哥,彼此的称谓上看似不着调,但是庄海在他心中的地位,简直如同亲兄弟一般。
在庄海认识庄海前,他在岗桥派出所一待就是将近二十年。
虽然担任着巡逻队长的职务,但身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民警。
同事们不在意他,同学们无视他,甚至家庭地位也一落千丈。他仿佛成了一个行尸走肉,无人在意的生活。
但是认识庄海后,他的人生从此就是开挂一样,三等功拿到了,集体二等功也近在咫尺,本人更是借助庄海的势,一路青云直上,谁能想到一个本应该彻底烂在基层派出所的人,会摇身一变,成为市局刑警二大队的小队长。
同事们的羡慕,同学们的刮目相看,甚至是妻子无意间崇拜的目光,让他有种人生重活一世的感觉。
这一切都是庄海带来的,可是此刻,庄海当着他的面跳下了飞机,他满心都是自责,责怪自己愚蠢,责怪自己无能,为什么没有阻止庄海。
刚才庄海跳机时,他整个人已经彻底被吓傻了。
反应过来的他,也顾不得自己会不会跳伞了,抓起墙上的降落伞,直接就要往下跳。
百米的高度,属于超低空跳伞了,就算是训练有素的跳伞队员,哪怕是红牛赞助,他们也做不出在原始森林上空低空跳伞的疯狂举动。
但是常健已经顾不上这些了。
跳下去,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不跳的话,十死无生。
就在他准备纵身一跃的时候,被余芳玲从身后死死抱住。
“你踏马放开我!我要救海哥!我要救海哥!”
常健红着双眼,疯狂地挣扎着,结果挣脱不开。
片刻后,听到下面传来轰然巨响,是重物砸中大树发出的声音。
一想到庄海身死。
“海哥!”常健悲从中来,扑倒在地板上嚎啕大哭,用拳头疯狂地捶打着地板,直至双手鲜血淋漓。
哀莫大于心死,就在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一片灰白的时候,震惊的发现,庄海跳机后,竟然仅凭肉身的强度,砸断了一棵参天大树后,又将一块房间大小的岩石砸得粉碎。
而他本人竟然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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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健倏地下跳了起来,他兴奋地握紧了拳头,右边的鼻孔甚至冒出了一个鼻涕泡,喜极而涕道:“我就说吗!海哥不会有事的!你们看,让我说中了吧!海哥牛逼!”
夏海生还余芳玲,两人同样是震惊万分。
看到庄海手持着89式重机枪,人间杀神般的模样。
此前有些犹豫的余芳玲,心中彻底下定了决定。
“决定了,以后跟着海哥干了!每天除了开会还是开会,这个刑警大队长,谁爱当谁当!只有跟着海哥,才可以过上这种刺激的生活!”
她感觉身体里沉寂多年的鲜血,逐渐地燃烧沸腾,目光看向庄海的身影,变得无比坚定。
而此时,地面上执法团的一众杀手们,在血一的指挥下,分成两组。
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携带了至少五颗手雷,强攻包包一行人的时候,用掉了不少。剩下的加在一起,也不过十来颗,但是十来颗手雷同时扔过来的威力,同样不容小觑。
随着一枚枚手雷,从森林的各个角度,向着庄海的方向飞去。
庄海目光一凝,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子弹如同雨点般倾泻而出。
那些手雷尚未落地,便被庄海凌空射爆。
“轰轰轰……”
一连串的爆炸声不绝于耳。
就在爆炸的瞬间,血一带着血三、血四,从三点钟方向冲了出来。
另有四人从六点钟方向猛扑了出来。
两拨人马,都是手持着冲锋枪,几乎冲出来的瞬间,便向着庄海所在的方向开火。
“砰砰砰……”
成百上千记的子弹,如同雨幕般,向着庄海倾洒而去。
子弹所经之处,木屑纷飞,石屑蹦乱,泥土四溅。
至少有十五发子弹击中了庄海,两发打中了他的头部,一发打中了他的面部,剩下的全部命中了他的上半身躯干。
子弹瞬间将庄海上半身衣服撕成了碎片,露出了一身宛如古希腊雕塑般的肌肉,因为一直保持着“武装碳化”的状态。
一连串的金属碰撞声中,那些子弹只能在他身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白点,他感觉身上就好像受到蚊虫叮咬般不痛不痒。
“找死!”
庄海的眼中泛起了凌然杀机。
他拥有极强的战场解读能力,只是瞬间便判断出,发号施令带队冲锋的血一,其实只是个传声筒,那个掩藏在前方两百米开外巨石后的战王,其实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
战王留下,其他人一个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