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淦西待在办公室,就是为了等广交会那边的电话,没想到第一天的十一点,电话就来了。
廖祚祥打通电话后,接下来讲话的是万副部长。
万副部长开始就说了一个好消息,说不到两个小时,挖掘机订购了一百八十台,压路机订购一百一十台,冲击夯机订购了一千三百台,其它设备的订单数量也大有增长。
说这些的时候,他的语气是激动的。
是啊,在机械设备产品出口方面,湖湘大学机械厂可以说是开了夏国的先例,并且价格不低,利润高到超出他们的预料之外。
而且这次订购这些产品的,不只是那些穷与落后的朋友,还有西方的,虽然西方的只有几个,但也开了先河。
西方的采购商看到“跳舞”的挖掘机,很感兴趣,便试探性的下了几十台的订单,不过他们提出了一些疑问,“这些产品是否拥有专利,是否侵犯了别人的专利。”
西方那些采购商的疑问,让各级外贸以及机械厂的人莫名其妙。
谁都没有听说过这个所谓的“专利”啊。
秦淦西却是知道的,他回应说:“1950年8月我国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侯氏制碱法’在1953年取得了第一份专利证书。”
他也知道,这条例在保障专利权、鼓励创新方面并没起到什么作用,全国一盘棋,领导说给谁用,手续都不要办一下就可以拿走,人可以随便调用,形同虚设而已,所以在1963年会被废止。
不过还好,这条例至少运转了十三年,比1898年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的寿命长,条例在存续期间批准了六项发明权、四项专利权,而章程只维持了两个月……伴随着“百日维新”消亡。
其实夏国也是有专利法的,1912年制定有《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该章程成为夏国第一部涉及专利法的法规。 1945年,颁布《中华民国专利法》,这是夏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不过这部专利法跟随光头去了湾湾,到九十年代进行大规模的修订,给湾湾科技的快速成长提供了莫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