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我要全城肃清。
有没有劲?”
“有——!”
“走!”
青年联盟早被他打成筛子。
二十多万人,剩的连个像样队伍都凑不出来,全躲进山沟里当野人去了。
国民卫队也好不到哪去。
节节溃退,整个索马里,七成地盘都插上了他的旗。
卫星图一扫,他占的地比两个省还大,管着六百多万活人——现在他,就是这片土地的土皇帝。
青年联盟废了,剩下唯一麻烦,就是国民卫队。
这帮人本来就是官方军,后来造反,占了摩加迪沙,还有几个码头。
那城市靠着印度洋,树多风凉,原本是旅游胜地,十五万人住得挺滋润。
可现在?全是枪声和血味。
十二万国民卫队挤在城里,所有路都炸了,桥全崩了,就指望拖住翟云中。
可笑。
他手下这群人,不是人,是狼。
背几十公斤装备,翻山蹚河,通宵狂奔六七十公里,眼睛都不带眨的。
国民卫队?普通兵蛋子罢了。
平时唬唬老百姓还行,碰上这群疯子,连裤衩都保不住。
那一夜,数万人悄无声息杀进摩加迪沙。
这年头哪有什么城墙?城市就是个大窟窿,兵一到,直接冲进去。
巷战,最血腥的活儿。
房子能藏人,下水道能埋伏,窗台后一枪,准把你头打爆。
可这群雇佣兵,乐疯了。
“太爽了!这哪是打仗?这是打野猪!”
“哈哈,那小子藏楼顶呢,我听见他喘气了!”
“干!杀一个算一个,老子今天要破纪录!”
翟云中站在废墟上,抽着烟,看他们冲杀。
他压根不在乎死多少人。
死了?再来一批。
钱,他有的是。
命?命不值钱。
“杀!见人就干!”
“拿枪的,一个不留!”
“别抓活口!杀得越多,赏金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