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天带领着黄娜、张山峰以及廖雨辉等一行人毫不耽搁,星夜兼程,一路疾驰返回西宁。
经过漫长的稍作休整之后,第二日天色微亮,他们就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与期待,急匆匆地赶往燃料公司。经过一番紧张而激烈的谈判,最终成功签订了一份数额惊人的合同——整整 200 万吨的可燃冰石指标!
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这笔巨额资源被平均分配给张山峰和廖雨辉二人,每人各得 100 万吨。
如此一来,不仅解决了当前面临的能源危机,更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拿到这笔财富之后,两人选择了截然不同的用途:廖雨辉将所得利益分成三份,一部分投入到自家农场的蓬勃发展之中;另一部分则被用来偿还之前欠下的巨额债务;最后剩下的那一部分,则慷慨解囊,全力支持云中天从事电影等文化事业。
然而,相比之下,张山峰却暴露出其奸商本性。
他贪得无厌,几乎将所有的利润都划归到自己名下,只吝啬地留下不到百分之十的微末份额丢给云中天。
显然,他这样做并非出于对文化活动的任何支持或热情,而纯粹是想借此机会与云中天建立联系,以便日后能从对方那里谋取更为巨大的私利。
面对如此局面,云中天提议让张山峰和廖雨辉共同贡献出一部分利润,用以慰藉已经离世的魏风。
对此,廖雨辉表现得十分爽快,但张山峰却依旧推三阻四,不断寻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
生意犹如人生之路,作为一名生意人,应当具备生意人应有的觉悟和素养。
首先,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决策还是行动,都需要深思熟虑、谨慎对待;
其次,不仅要有能力避免被他人伤害,更要学会巧妙地化解他人带来的危机与风险;
同时,还需明白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并始终坚定信念去做那些看似眼前无利可图,但从长远看却意义非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