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章 观察员国资格申请

1996年10月31日,由渤泥、潘帕斯、桑坦等国提名,联大正式接受兰芳共和国递交的成为联大观察员国的申请文件。

这不是最终的胜利,而是长路漫漫的第一步。

正式成为观察员国,也只是站在桌子边着别人吃宴席的身份,何况还仅仅只是接受了申请文件,还需要资格审查和投票表决。

仅仅这一步,就让李世铭乃至龙国都用尽了人情牌,也付出了不少实际利益。

不过这一步很关键。

有了这层身份,兰芳国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奔走,与各国展开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上的交往。

哪怕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是个待审查的身份,也比现在这种半黑不灰的地方割据势力要好得多。

欧阳部长有一句话说得很对。

他说这个审查过程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

投赞成票的可以很多,也可以很少。

一切都需要靠实力说话。

就在兰芳国递交申请的同一天,兰芳国正式向国际法庭移交了拓卡等二十三名叛逃人员以及他们携带的武器、飞机和刀乐现钞。

国际法庭以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将其逮捕。

千岛国总统府也曾经多番努力,和兰芳国私下接触,在联大申请,要求将拓卡押解回国审判。

都遭到了拒绝。

打仗打不赢兰芳国,又不愿意承认兰芳国,凭什么要给你面子,凭你隆梅总统脸大吗?

至于联大那边回复也很干脆,千岛国局势动荡,拓卡已提前申请政治避难。

归根结底问题出在拓卡携带的大量刀乐现钞上。

管辖权在哪,这一飞机的现钞就归谁处置。

这种案件拖个三年五载很稀松平常。

等到案件审结,这笔资金退回给千岛国下任政府时,还剩下多少,那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