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有些熟悉的面孔,几人显然还认识,这个突兀的小闯入者,只不过面对曾经的尴尬不愉快,他们依旧笑得出来。
薇薇安拿出了新鲜出炉的苹果派,将烤盘放在桌子上的情况下,又举着手套招呼着孩子们,快来落座,品尝于她的好手艺。
面对着白人饭有些单调的做法,他可以自诩为这里做饭最好吃的大厨,可是千金都难换她一时兴起的主意,创作出让人无法给个确切评价的新菜肴。
嘉德维斯乖乖的坐在位置上,在谢过众人后,给自己绑上了用餐的夹子,以防食物因为过大的动作,而滴在身上弄脏衣服。
旁边的嘉唯就有些大大咧咧,再放下曾经的芥蒂下,与周围老头们碰杯,品尝着麦芽啤酒,对于这过于苦涩的味道,他显然有些爱不释手,虽然说,他平常好像更加偏向于甜食。
并且还是个酒蒙子,基本上一杯下肚就不知道天地为何物了,但他还是滋滋不绝,能在每一餐开始的时候,喝一杯。
然后,睡两小时,下一餐时,又来一杯,再睡俩小时,整个人不过在这里呆了短短几天,就像被酒腌入了味道,哪怕再怎么用力洗澡,还是有一股小麦发酵后的苦臭感。
对于,长得过于相像的两兄弟,却截然不同的性格,薇薇安显然更加偏向于这位儒雅的哥哥,虽说对方有点过于精致了,比自己还要讲究,但还是忍不住,看着这样小孩裹挟着偏爱,拥有对比更加的明显。
而能跑,能跳,能喝酒和周围的叔叔伯伯们打枪,狩猎,骑马,完全融到一起,身上衣服就没有完全干净过的,吃饭连手都不洗,拿袖子擦了擦,就大口往嘴里塞的,被称之为拥有所谓的男子气概。
但显然,并不能获得女士的喜爱。
“哦我亲爱的克里普尼克,你就不能,把你手上该死的老式收音机关一下吗?”旁边穿着精致,努力打扮成旅人,但还是无法改掉口中那一股地道的伦敦腔的女士,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旁边,青红着鼻子,留了一抹绅士小胡须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