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看约翰如此兴奋,陈浩云也不好泼啥冷水,只是说道:“他们会失望的,我们现在哪儿有功夫惦记外面的地盘,自家地盘都没搞好!”
“对,他们就是想多了,我们这六块地盘建设起来,绝对不差于整个34区,根本不需要再去抢其他地盘了,管不过来啊!”约翰满是认可的感慨不已。
以前混底层和混头目,甚至之前刚混副帮主的时候,约翰这样的黑帮分子,都是想着是自家帮派的地盘越大越好,因为这样越赚钱,可以养的手下也越多,自家的权势和金钱也会越多。
就跟一辈子没离开过村子的农民,以为皇帝耕田用金锄头的那种认知。
没见过世面的黑帮分子,不就是认为兄弟多,地盘大,那就最威风嘛。
但在痞子帮从百米地盘扩张到一个街区地盘的时候,约翰就发现,帮派大了,事情会变得好多!
以前百米地盘的时候,自己个头目,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优哉游哉过日子的,需要去处理的事情,不过就是轮班去看看场子,或者去买卖非法物资,又或者听从老大命令去做事,一年也就十来次需要工作的样子。
平时就随便你吃喝玩乐,干嘛都行,每个月有钱拿,走哪儿都跟着小弟,只要在自家地盘,到处有人喊自己哥,日子不知道有多潇洒。
但痞子帮掌控街区后,罗德老大直接下达的命令超级多之外,还有自己职位所需要负担的工作也超级多。
而且更多的是因为自己那个副帮主身份,小弟、头目、商人、居民一有事就会找上来。
比他喵的巡警都要忙碌。
几乎是一睁眼梳洗完毕,一出门就得开始处理工作,吃饭都是边做事边吃的,一直忙碌到半夜才算是完成工作,回去梳洗一趟下就闭眼睡着了。
不过虽然辛苦和忙碌,但人生充足啊,每天起来都是元气满满的,虽然嘴里埋怨着各种麻烦事找上来,但却又乐此不疲,因为这是权力啊!
如果说只有一个街区地盘的时候,自己和艾伦斯是竞争对手,都想把对方压下去,自己成为一人之下的那一个。
但等到地盘扩张到六块之后,妈蛋,自己和艾伦斯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都不知道多少次打电话去医院询问毒蛇的恢复情况了,巴不得他立即出院来帮忙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