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4章 要做守法好公民

但如果涉及谋杀、持械劫案、大规模走私、三合会集团重罪,或有潜逃、恐吓证人风险等情况,警署查案期间是不允许保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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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军和四名从犯就属此例。

等O记完成审讯,将嫌犯移交裁判司署后,会有人把他们保出来。

五个人还不知道,他们以后想犯案都难,更别提跟社团沾边了,会有人一直盯着他们。

一旦有不好的倾向,有包括腿打折在内,各种阻拦的方式。

如果孙海军一门心思的,就想去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去永盛,其他影视公司也没问题,在黑帮题材电影里跑跑龙套过过瘾得了。

不愿意拍电影,随便做点什么都行,只要是做正行。

姜峰已经牺牲了,他的弟弟……不知道就算了,既然知道了,就不能眼看着出事。

至于可能存在的“任务”或是“使命”什么的,跟曲某人没关系。既没责任,也没义务去配合……

另外,虽然法律允许,但大陆刘不会被保释。不是存在某种特例,是没人敢保释他。

涉及到重案,想要保释,不止要缴纳保释金,还需要有人事担保。

大陆刘早前内陆跑过来的,在港岛没有父母也没有妻儿。在没有直系亲属作保的情况下,就看着……哪个敢出头给他作保。

从被按头的一刻,大陆刘的好日子就算是来了,慢慢享受吧……

至于姜尚军,在案件完结之前,他作为主要证人不能离港。老老实实的在大屿山干活儿。

潘世生已经放出风:这小子就是个骗子。老板当年在长岭见义勇为受伤,养伤期间确实在他家吃过几顿饭。但老板的干爹付过钱了。

其它的那些,纯粹一派胡言。

这事儿必须说清楚,不然大家摸不清深浅,拿捏不好如何对待“小姜工友”。

曲某人前后加在一起,替姜尚军擦了小二十万港币的屁股。想吃喝玩乐一圈儿,拍拍屁股就走,做梦。

老老实实的在大屿山干活还债吧。

按照普通工人的薪水走,啥时候还完,啥时候收拾包袱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