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脸上的高原红愈发酡红,连有些干燥起皮的耳朵都红得明显。
“我、我后来不是都找回来了吗?哥哥真讨厌!”
小七在新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十分羞赧的便朝着厝今喊了一声。
厝今也有些忍俊不禁,他弯下腰,呼噜了一把弟弟蓬松黝黑的头发。
“得得得,不说你了。凌,走吧,回去吃饭了。”
赵凌双手向后支着起身,傍晚橘红色的夕阳洒落在他的侧脸,刻画出高挺鼻梁和纤长睫毛。
“今天吃啥啊厝今哥?”
厝今看着他眼神柔和道:“你爱吃的手把羊肉和奶茶都有。”
赵凌一听眼睛顿时就亮了,朝厝今伸出手积极道:
“走走,拉我一把厝今哥,走啊小七,吃饭了。”
小七实在不懂赵凌为什么总像一个馋鬼,这人对他们平时吃的饭食有一种超乎寻常的热爱,每次都吃得双眼放光。
偏偏动作透着一股子优雅矜贵,把做饭的阿妈看得直乐,喜欢赵凌都快超过他了。
回去的路上,厝今走在赵凌身侧,时刻注意着他脚下的路,有些草盖的地方是土坑,赵凌是识别不出来的,昨天就差点摔下山。
“凌,你还是想不起来家在哪里吗?”
厝今歪着头看着赵凌。
赵凌作出沉思的样子,抬手敲了敲额角摇头道:
“想不起来丝毫,怎么?厝今哥是觉得我吃得太多,想赶我走吗?”
赵凌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最雅致夺目的。
就算现在已经不用再以笑侍人,他还是习惯性的做出最有魅力的姿态。
厝今虽然年长他,但到底是一个未经人事的淳朴男人,看他这般笑靥也是没忍住红了脸。
赵凌察觉到之后不动声色的转过脸,神色冷淡了一些。他无意再作媚态,这下意识流露出的神态让他厌恶自己……
厝今有些手足无措,支支吾吾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