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人基本都是职业军人,纳为军籍,世世代代都是军人, 有家族渊源。

而军余就是没有军籍的军人,也就是临时工, 朝廷需要时临时招募一批市井闲汉充军,不需要随时可以解雇。

总之,军余就是没有编制的军人。

因没有保障,所以军余是军队的最底层, 实在混不下去才会干这个。

郑旺就是一个市井小流氓,当了军余后, 依然花天酒地, 不务正业,有钱时打牌, 无钱时打老婆。

俸禄不够花,家境贫困, 可惜这种烂泥坑般的家庭,居然生出了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清秀莲花, 他有个女儿,从小视为赔钱货,所以连名字都懒得取,只有一个小名,简单粗暴就叫做“女儿”。

因她是郑旺之女,周围街坊邻居都叫她旺女儿,时间一长,也有人叫王女儿的,反正叫什么都所谓,贫困人家的女儿,就像街角的狗尾巴草,野蛮生长,名字无所谓。

可是旺女儿长到十二岁,出落得十分美丽,狗尾巴草成了池塘睡莲花,含苞待放。

郑旺狼心狗肺,把女儿当成摇钱树,起初是要卖到青楼妓馆的——上回说过,城中城大兴宛平两个县的风俗业是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郑旺媳妇是懦弱的妇人,她怕女儿落到烟花之地,干脆抢先把女儿卖到了东宁伯府当丫鬟!

东宁伯是勋贵之家,当丫鬟的待遇比寻常人家小姐的生活都要好些,旺女儿模样好,女红好,品行不错,性格温顺,逆来顺受,被伯府看中,三十两银子买了进去。

郑旺领着青楼鸨母去家里领人,这才发现女儿不见了,郑旺媳妇颤抖着拿出三十两身价银子,“我是她娘,我做主把她卖到东宁伯府当丫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