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杀人案凶手落网,五年时间杀两人重伤一人,十三岁时曾因杀人入狱……】

这天下午苏觅接到了新闻的推送,她点进去一看,果然是王强的照片和关于他被捕的警方通告,新闻的评论里议论纷纷:

【妈呀,太可怕了,这种人就该去死!】

【卧槽,这样的人就该千刀万剐,这种时候我就觉得以前的酷刑真的存在是有理由的】

【直接枪毙】

【呵呵呵,未成年人渣保护法什么时候能改改】

【果然是小畜生保护法,专门保护这种畜生】

【现在的孩子早熟得很,十三岁已经知道很多事情了好不好,居然只关了两年就出来】

【这就是中国,我就呵呵了,就会保护这种畜生】

【楼上的,有本事你就移民啊,没本事只会逼逼,这种事在哪个国家都是这样】

【说实话,十四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是刑法规定的,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事。不过我也真的觉得法律该完善了,小小年纪就杀人的人真不敢相信长大了会怎么样,很多刑事案件的凶手以前都是有过案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