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不想试试看吗?”
“好吧”,我随即拿出第一本日记本开始读了起来。
我从读完一整本英文词典之后,才开始写日记的,那时候是六岁。
日记里大多是写着我和妈妈一起做了什么,还有妈妈爸爸佩妮对我说过的话之类的。我的日记本里记录着我感动,快乐,兴奋的小瞬间。比如佩妮为我打架的事。
我一般不在日记本里写让我自己不开心的事,所以如果发生过什么不开心的事的话,我也早就忘记了。只不过我的亲友列表里最后的几个排名的亲密度是0,包括我的小学老师,包括我家左右邻居的小孩。瞧,我虽然忘了,但是记事板会替我记得的。亲密度到了0,一定是我讨厌的人,他们一定欺负过我。
sev告辞回家的时候我还没有读完日记本。第二天读完的时候,书籍目录里果然多了一项《lilyevans的日记本:one》我记下了这本日记的内容!
准确来说我保存的不是记忆,而只是日记本上的文字记录。就像那些书一样。可我还是兴奋极了,因为我总算是记住了自己的一部分生活内容。也记住了关于爸爸,妈妈,佩妮,sev的一些事,而不是仅仅根据本能的感情和记事板上的亲密度来和他们相处。
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第二本日记,直到把它也装进我的脑袋里,装进我的书籍目录里:《lilyevans的日记本:o》关于爸爸的,妈妈的,佩妮的,sev的,我自己的,那字字句句,我再也不会忘记。
我兴奋的冲出家门去找sev,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sev勾了勾唇角,“那么我的设想是对的?”
我连连点头。
“很好。”
“那就把你的日记本烧掉吧,从此以后你的秘密和特别之处都在你的脑袋里,再也不会有别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