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小的一个动作,竟然让他脸红了。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竟然这样可爱。心下一动,就偏头在他脸上吻了一下。虽然这里没有人,但毕竟是马路(马车走的路),我的行为在这个时代还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他的脸红的厉害,却没有躲开我的唇,只是低垂下了眼帘。
看他这么一幅待宰的羔羊的模样,忍不住把他拥进怀里,又亲了一口。把他的手放进我的袍子里,我揽着他的腰,一边挥了一鞭继续赶着车。他轻轻的把头靠在我肩上,轻的感觉不到重量,却分明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赶马车比平时早到了很多。有了他在,从此这个地方可以称作“家”了。我将马车赶进院子。自己先跳下马车,又伸手扶他下来。
他站在院子里安静向四周看,又抬着脸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冬天的阳光。面上渐渐浮现出轻松愉悦的表情,我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完成了一种蜕变。
等到他微笑着向我走过来,我牵起他的手,一边走一边告诉他,这里是厨房,那里是卧室,中间的一间是饭厅,南边的一间是储物室,厨房边上是柴房。外间是药房和我看病的地方,房子后面有一片小菜园,水井也在那里…
“先把你的东西拿进卧室去收拾一下吧”,我微笑看着他说。
他点了点头,从马车里拿了他不多的行李去了卧室。我拴好马车,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窗纸,贴在门上和每个窗口。
这是上次离开前就准备好的,在我做了决定的时候。
需要给他一个合理的身份,贴上喜字不需要任何解释,别人都会认为他是我新娶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