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祺因自知理亏,撇了撇嘴看向了窗外的景色。
Z大很大,这会儿还在校园外,高祺因感叹了句:“大学生活真好啊。”
“小傻bī。”乐臻叫他。
“谁傻bī了!”高祺因又被点着,空气中那点刚刚升起来的伤感氛围像刚chuī出口就破掉的口香糖泡泡一样,“啵”地一下就没了。
而乐臻似乎很满意这个称呼,又叫了他一声,问:“当时没想过去读大学吗?”
高祺因本来都想bào力殴打老板了,听到他的话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本来乐臻也是顺势一问,可发现这突变的气氛,他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刚想开口说些别的,高祺因却轻声开口回答了:“要是当时没有退学,我今天或许就是在Z大准备论文答辩了。”
乐臻不语,虽然是自己不小心起了头,可他的确对高祺因的过去不甚了解,便不多说。
可是高祺因自己却没停下,像是继续着回答,又好像自言自语,纯粹是想找个地方,或找个人说说这段话。
他说:“高中的时候,我就和学校里几个朋友凑了个乐队。那时候就只是相当于社团活动,连学校活动表演的时候还能得到个表演席位。”
“还分工明确,我是主唱和吉他,还有专门贝斯手,键盘手,鼓手。很好笑吧,不过是随便组的乐队,弄得这么专业。”
乐臻无声地摇了摇头,每个人都是热爱着自己的兴趣,无论是专业还是业余,无论之后自己再看这段历史有怎样的心境,无论其他人又是多么地不理解,都不会是令人感到好笑的事,一个人认真对待自己喜欢的事,这件事本就是令人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