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望着宋城的笑容有点猥琐。
“这结了婚的男人就是不一样了啊!”
从前他们这么干的时候,宋城可从来不跟着,而是想办法去原家蹭饭或者是哄骗原家小姑娘接济。
没想到,这才结婚第一天,就勤快起来了!
头一夜里,两人的运气还不错,逮了只野兔。
宋城早就带好了工具,在山溪边上把兔子洗剥干净,用野草盖着放进了筐里。
大队仓库这边在村边上,离得其他人家都有点远,这得亏是离得远,不然就宋城和原歌两个人的那个半露天简易草棚厨房,炖个兔子,还不得把人都给招来?
李达搬了块大石头,坐在灶台前,一边往灶里添着柴火,一边就看着宋城在腰上系了个破围裙,在那儿掌久做饭……
而新媳妇原小铃呢,则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着本书,在那儿看呢,还看得有模有样的……这两口子的表现,倒像是原小铃是知青,宋城是村里的一样。
李达闻着锅里渐渐跑出来的肉香气,心里怪叫一声。
真是邪了门了!
宋城这个娇气的家伙,真跟那个故事里说的那样,三年不叫,一鸣惊人。
就比方说今天下了工,他们进山打兔子那回事吧!
宋城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就在山路上东瞅瞅,西望望,手里拿着块尖石头,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宋城就把石头砸出去了,这一石头就砸中了一只兔子,好家伙,这准头真够厉害的啊!
要是从前就露这么一手,还怕没肉吃?
就不知道为啥宋城从前宁愿去啃对象,啃对象家,也不乐意亲自动手?
李达想不明白,只能把这个归结为作家的怪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