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写了部中篇能在省报上连载又怎么样,稿费算上六期的吧,也就不到一百块钱。
能干什么啊!
宋城头痛的,是原身的对象小铃。
原身跟小铃,除了没领证之外,那真是什么都发生过了。
宋城如果不娶小铃,那绝对是要被骂成陈世美,白眼狼的。
可如果娶的话,不光是现在的宋城不乐意,就是原身,其实也是有花花肠子的……
“同贵哥,你快点啊!”
宋城就听到茅屋外头响起了清脆的嗓音,那声音又接着嚷着,“李达,城哥怎么样了?醒了没?”
李达冲着宋城挤了挤眼,“醒了!醒了!还喝了半碗鸡蛋汤呢!”
那碎布拼成的门帘一挑,就进来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还拽着个慢吞吞走路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哎哟了一声,“小铃,你可放手吧,我这老腰都快闪了!”
原来这中年人名叫原同贵,是小铃的本家堂哥,因为早年他爹就是村里的采药人,所以后来村子里派人去学赤脚医生,就派了他去,不过这个人是个慢性子,总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因此小铃急得拽着他一路跑。
小铃看宋城醒了,忙丢开了手,飞奔过去,拉着宋城东问西问。
“城哥,你感觉怎么样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快让同贵哥给你瞧瞧!”
小铃是个这时代很常见的姑娘。
浓眉大眼,微黑的脸蛋,脑后梳着两条粗辫子,个头不太高,刚刚一米六,身板却很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