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枉死

随后于县令更是当即怒声斥责道:

“一派胡言!你若是这般讲道理,你公公怎会离家出走?你一定是说了什么让他难以忍受的话!

翁媳之间本就不好争吵,你公公不便与你争执,定然会生闷气。他儿子不在身边,老伴又没了,心里的苦无处诉说,自然就想不开,投河自尽了!

定是你这恶媳妇出口伤人,还敢编造谎言欺骗本官!来人啊,给我收紧绳索,看她还敢不从实招来!”

姚氏哪里还能继续忍受得住酷刑,又是在被逼无奈之下,只好承认自己对公公恶语相加,有不孝忤逆的行为,最终导致公公不堪忍受,跳河自杀……

拿到“供词”后,于县令便可以定罪了……

按照十恶之罪中的“不孝”,凡是告言、咒骂祖父母、父母,或是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别籍异财,以及奉养有缺的,都属于不孝之罪,不可赦免。

于县令依照此条律法,判了姚氏斩立决……

十恶案件的办理流程十分迅速,很快就得到了刑部的核准,于县令下令将姚氏押赴菜市口斩首示众!

在众目睽睽之下,姚氏的人头落地……

于县令本以为这件案子就此了结,却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天,“死去”的洪庭远就带着孙女活生生地出现在了县衙门口……

而洪庭远之所以会活着回来,并且出现在衙门大门前,事情的真相,还要从他离家那天说起……

那日,洪庭远向姚氏要钱,姚氏没有给,他心里虽然不高兴,但也知道自己理亏,如今他全靠儿媳妇养活,手里没钱,连腰杆都挺不直……

更重要的是,他不敢告诉姚氏,自己不仅赌博输光了钱,还借了高利贷……

他怕债主找上门来吵闹,连累姚氏,毕竟自己一把老骨头了,受点辱骂不算什么,可姚氏年纪轻轻的,若是被人羞辱,万一想不开,他可对不起在外经商的儿子……

思来想去,洪庭远坐立不安,吃完午饭,他便拿了把伞出门了,没敢告诉姚氏自己是去躲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