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的肌肉一阵刺痛,这感觉就好像是蓄了很久的力气,却一拳打到了空气里。不仅没有打到目标,反而弄伤了自己。
我倒在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
不管多久,段非凡的帐,我总有一天要找她算回来。
段非凡事件之后,我着实消沉了一段时间,对什么事都感觉兴趣缺缺,整天趴在座位上。
虽然确实不想被人打扰,但心里仍在隐隐期待着洛初凉能够过来问问我,最近为什么没有去走廊上和她们一起聊天了。
人本就是矛盾的动物。
可她真的,一次都没有。
我不禁在心里嘲笑我自己,或许我对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或者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同学而已吧。可是我却如此惦念着她,日日夜夜,时时刻刻。
由于日日在思念和心痛的煎熬里度日如年,时间对我而言变成了一个无比模糊的概念。
就这样我不知道是过了两三周,又或是七八天,我再一次走上走廊。
彼时她正笑着和戴安琪在聊天,依旧是贵气无匹,光芒万丈的样子。
眼角余光瞥见我,竟然主动朝我走了过来,很自然地捏了捏我的脸,“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在忙什么呀?”
就这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什么叫做“小别胜新欢”,又忽然理解了为什么有些作家会把喜欢上一个人比作“肚子里有数百只蝴蝶扇动着翅膀,要从胸口飞出来。”
也是那一瞬间,我忽然发现自己人性中的弱点。
喜欢一个人,就是会想要靠近。
但是陷在爱情里的人总是贪心不足,靠近之后又想要拥抱,想要亲吻,想要更进一步,想要完全拥有。
最初只要看她一眼就很开心,到最后她看别人一眼你都会生气,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想要的,不过是能够靠近一点点而已。
也是那一瞬间,我突然就想通了。
人生苦短,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为什么不趁着喜欢她的时候,趁着能靠近的时候努力地去靠近,获得以爱为名的快乐呢?
即使她不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
本来先爱上的人就输了,但是如果输得很幸福,又有什么关系。
我当时脑袋和心里全都是一团乱,没来得及回答洛初凉的问题,不过她好像只是顺口客套一句,也没想着要我回答,笑着看了我一眼就又回去了。
我默默地走到她身边,她们那天在聊的话题都是关于艺考之类的事,我一点都插不上话。不过其实不单单是这个话题,大多数时候我都插不上话。
就默默地站在她身边,有意无意地看她一眼,心里就好像百花盛开。
高二的生活很苦,吃糖是我最大的慰藉。
那时候大家的个签都喜欢改成各种“我们是糖,甜到哀伤”、“我们是糖,从不忧伤”、“我们是糖,掩饰悲伤”。那时候用得好有感觉(现在想来,都是些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
好像是为了搭配个性签名,又好像是为了调剂一下学习的苦,所以那个时候我基本是糖不离口,阿尔卑斯都是整包整包地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