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冯浩儿走后,林诗宜不跟徐致远在一起时便在宿舍睡觉,这天她在睡梦中被徐致远的电话惊醒,徐致远兴致勃勃的说:“这难得的短暂春光,任谁都不会白白浪费在被窝中,只有你林诗宜这头小懒猪才如此浪费生命。”
林诗宜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抱怨的说:“谁想窝在被窝里呀,你不是有课吗?”
徐致远笑呵呵的说:“为了不让你浪费生命,还是我牺牲一下翘课吧。快点下来,别浪费我比金子还宝贵的时间,S市的春天可比龙角都值钱。”
林诗宜匆匆起床,飞快的跑下楼梯,见徐致远早已等在楼下。她小跑着上前,一只胳膊插进他的臂弯处,亲昵的将脸贴在他的肩膀上。俩人牵手在步行街上闲逛,林诗宜喜欢流连在一些小饰品的摊位上,对于一些蓝色蝴蝶的饰品她还是情有独钟。
徐致远拿着她新买的一对耳钉问:“你又没有耳洞为什么要买耳钉?”
“因为它是蓝色蝴蝶形状的。”
“为什么那么喜欢这个形状?”
“你去陪我办件事我再告诉你。”
从纹身店走出,林诗宜紧追前面有些生气的徐致远,她刚刚在右脚脚踝处刺上了一只蓝色的蝴蝶。
“为什么生气?我告诉你原因了。”林诗宜一把拽住徐致远的衣角不知所措的望着他。
“丽珠的右脚踝处长着一只蓝色蝴蝶形状的胎记,你便去纹上一只,你到底是怀念丽珠还是根本不想忘记他?”徐志远停住脚步质问道。
“不是,我早就想纹上了,在丽珠没有出事的时候我就想过。只是我们小镇上没有纹身店,我来市里的时候总是夏天,奶奶说夏天是伤口最容易发炎的时候,而春天是万物复苏的时候, 也是伤口好的最快的时候。”
“那也不用刻意去学她,做你自己就好了。”徐致远火气消了消,眼里闪现出一丝心疼。
“好了,我知道了,你别生气了好吗?”林诗宜轻轻摇摇他的胳膊。
徐致远双手扶住她的双肩一改刚才生气的语气柔和的说:“彻底忘记过去吧,丽珠的死不全是你的责任,你自责的有些过头了。”
林诗宜重重的点点头。
李书宁和冯浩儿在同一天回来,这难得的时刻使得三人在宿舍里又如刚开学时一般热闹。李书宁开心的将他从唐浩老家带回的小吃一股脑的摊倒在床上,也没什么特产之类的东西,无非是各大超市都有卖的一些零食。唐浩的老家在离S市不远的一个县城里,也没什么文化底蕴,更没什么特产。李书宁将包里一个玉镯轻轻取出,打开台灯在灯光下照,玉镯的成色不错,在灯下几乎没什么杂质。她说唐浩家在县城是开玉器店的,这只玉镯是最近到的新货,唐浩的父母送给她做见面礼。冯浩儿开心的说,唐浩的父母一定很喜欢你,要不然怎么会将这么贵重的礼物送给你,准是已经认定你是未来的儿媳妇了。李书宁仰卧在床上,不置可否,眼睛里发出迷人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