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上辅道,吃过饭,庄骋送术尔回早上接人的小区。
术尔取出糖葫芦:“骋哥你的糖葫芦。”
差点忘了,庄骋愣了一秒不到,说:“尔尔帮我。”
术尔以为他现在想吃,撕了外面那层塑料软包装,捏着底下的小木棍往前递,乖乖说道:“撕好了。”
哪知庄骋直接低头,咬住顶端那颗个大饱满的山楂,术尔看懵了:“骋哥……?”
他手臂保持着伸出去的动作,一时惊得忘了收回。
“尔尔也吃。”庄骋握住术尔手腕,往术尔方向推回去,糖葫芦一下子抵拢术尔嘴边,触感蹭到唇上,术尔下意识舔了舔唇。
甜的。
那截粉嫩的舌尖只探出来一秒不到就被其主人收了回去,但不可否认,杀伤力对于一个爱慕者来说无异于勾引。
庄骋喉头滚动,眼神暗了下来,近乎诱哄道:“乖乖,要有礼貌。”
知道他问的什么,术尔听话地张嘴,咬下山楂糖葫芦。
见状,庄骋松开术尔手腕,彻底抽走的那一瞬间,他指腹勾了勾对方清晰可见的血管,把耍流氓说得衣冠楚楚:“手腕好细,下回给你买个镯子戴上,一定很好看。”
前后两句话连起来就像是懂礼貌后的奖励,术尔拒绝道:“不用了。”
“好吧,尔尔不想戴就算了。”庄骋佯装委屈,神色尽显失落。
术尔一看就心软了:“我不是不想戴……”就是觉得太麻烦。
“那是想怎么戴,跟骋哥一起戴?”庄骋没等术尔说完就接过他的话,恍然大悟般,“懂了,买两个,到时候我跟你一起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