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本来就吃喝得差不多,听他这么说,挑着汤汤水水的菜吃了,把剩下的都分了带回家。

毕竟都是穷苦人家出来的,刚能吃上饭,吃肉都难,所以也都惦记着家里老小。

沈云清觉得自己刚到家,贺长恭就回来了。

“吃完了?”她惊讶地睁大眼睛。

贺长恭:“没吃完,兜着走了。”

沈云清:“……”

“今天谢谢你。”贺长恭脸色涨得通红。

他一个大老粗,这种话说得比便秘还难受,但是他怕不说,沈云清不知道。

沈云清笑得眉眼弯弯,眼神亮晶晶的:“不用谢,我就是看不惯王志那小人得志的样子!国公府的庶子而已,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贺长恭:“……”

她真的厉害。

国公府出身的,她都看不上。

要是平常妇人,还不被吓得屁滚尿流?

这种不为权贵折腰,该吃自己还是吃自己饭的样子,和自己可真般配。

“不过还是要防着王志这种小人,怕是以后还给你使绊子。”沈云清友情提醒。

傻大个,看着就让人不放心。

贺长恭却道:“你也小心些,怕他来缠上你。”

沈云清惊讶:“我?他还惦记着我的钱呢!”

“钱是好东西,哪个不惦记?”贺长恭闷声道。

“哦,好,我注意些。不过我不太出门,主要是你。”

“他还不敢把手伸到五军营来。”

沈云清表示不赞同。

不在五军营,给你背后使坏怎么办?

贺长恭道:“没事,他弄不了我。”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还在五军营里做教头,认识那么多人,王志这种杂碎,只会恶心人,真让他杀人,把刀递他手里,他都不敢。

“嫂子,我终于又买到了。”孟湘湘欢快的声音响起来。

贺长恭道:“我走了,一会儿我去孟家接安哥儿。”

“嗯。”沈云清站起身来。

虽然只有一步之遥,但是只要贺长恭在家,他都会去孟家门口等着安哥儿。wx

然后父子俩一起回家。

孟湘湘提着两个大白萝卜进来。

沈云清见状大笑。

京城的白萝卜很好吃,前几日有个农人挑着担子来卖,沈云清买了两个。

结果回家一尝,哎呀,堪称白萝卜中的爱马仕。

汁水丰盈且甜脆,没有辛辣气,家里都喜欢吃。

只可惜,等再出去买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看孟湘湘这样,应该是又来了。

“今天两筐我都要了。”孟湘湘道,“我爹最喜欢吃白萝卜炖羊肉,让人送半筐去我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