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家儿子你还记得不?”
“不记得了!”她又不是原身,又只有书灵的记忆。
“就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小时候常来咱家吃饭的那个,最喜欢抢你碗里饺子吃的那个。你小时候最讨厌他了,真不记得了?”
“真不记得了!”
秦慧兰戳着闺女的脑袋道:“你就给我装死吧!你吴姨去得早,你王伯伯又忙,王明远在咱家蹭了多少饭,你能不记得?你小时候最记恨他了。
“你都说了记恨他了,现在还做什么美梦。”婳儿晓得胖子都是潜力股,才不拿人家身形说事儿呢。
果然,秦慧兰就说:“这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我闺女这么大气的一个人,不能记恨到现在吧!况且,他小时候吃了咱家这么多米饭,你也去他家吃回来。”
“我又不是三岁小儿!”幼稚死了,婳儿冲秦女士翻白眼。
“娘又不会害你,去见见明远哥哥又不会少一块肉。保准你见了,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你别看明远小时候长得胖,如今可是高大得很,一点都不胖。人家文化程度也高,堂堂大学生,还在沪城工作了四年,这次调回来就拿11级工资,哪里配不上你这个半桶水的高中生。”
11级?这个年纪就11级的肯定不是指行政级别,估计是技术人员,也就是月薪七十左右,的确是块肥肉。
可惜她真的不打算结婚,对她就没甚吸引力了。
“他这次调回来,以后不会调走吧?”
“这个你不用当心。你王伯伯不是前些日子病了一场吗?你明远哥就打定主意回来了。”秦慧兰见女儿没再说不好听的话,就以为她意动了,便道:“明远是我看着长大的,他这次回来,我和你爸打算给他接风洗尘。周末你记得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