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婉妍带来的这份合同,签的是人不是笔名,期限是两年。
两年内,郁格桑只能在三花书社发表小说文章,同时,当她日报发表文章超15篇或者周报超5篇,三花书社承诺会在期限内提供一次半月刊长篇连载机会(哪怕该长篇达不到正常过稿水平也可以,只是连载反响不好会砍而已)。
若郁格桑真的只是个毫无经验的新人作者,拿到这份合同就该欣喜若狂了。
偏生,她不是。
“许编辑,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暂且不用了。”
郁格桑拒绝的话一出,许婉妍笑容一滞,似是没想到她会拒绝,平心而论,这份合同真的是挺公平的,稿酬也比一般新人作者要高,期限内若有发表的长篇小说代理版权也只是5年,不算长。
往往一个新人作者,要过稿三四次,才有可能拿到这份合同。
而郁格桑只有一篇过稿且还未正式刊发的稿子,能拿到这份合同,还是她据理力争觉得郁格桑很有潜力。
实际上,若没有她坚持,主编在知道郁格桑年龄,其实不大想给这份合同的。
毕竟,青竹镇就没几个有能耐作者,山窝里飞出金凤凰的情况太少,尤其这么小年纪,未必真能走下去。
许婉妍劝说郁格桑,郁有文也觉得闺女该签下,只是郁格桑又很坚持,他也不想逼迫。
万一闺女觉得有压力,反倒不好了。
而且他也担心郁格桑只是一时发挥超常,到时候签了合同写不出来,学习又分了心,两头都没,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