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只是更抢眼的,却是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少年,肤色白皙,是那种久未见太阳的瓷白,眉目精致,面上自有一股风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笔挺,看起来,犹比大哥还要斯文。

乡野之间,竟还藏着这样一种人物。

忽地,刘艳想起小时候跟爷爷读《增广》时里面的一句话:蒿草之下,或有兰香。

“刘军,你来了,你说的高级闹钟……”洪顺说到一半时,看到刘军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他没见过,话就打住了。

“是呀,高级闹钟能用,你看,我拿过来调时间。”刘军走过去,把手里的钟表递给洪顺,又指了指刘艳道:“这是我妹妹艳儿。”

然后回头对妹妹道:“艳儿,这是我常提起的洪顺,你喊洪顺哥就可以。”

“你好。”刘艳上前打了声招呼,对于大哥后半句话,似没听到一般,她真实年龄,比眼前的毛头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轮了,这声哥,她可喊不出来,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没法子,谁让他们是这具身体货真价实的亲哥哥。

只是其他人,她喊不出来。

洪顺低头看向刘艳,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整个人透着干净清爽,尤其那双有乌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带着伶俐劲。

之前,他就常听刘军夸赞他妹妹聪明,这会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转,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么鬼?

刘艳打了个颤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鸡皮疙瘩,一抬头,正对上,洪顺眼眸里,带着促狭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迭地闪避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样,多智近妖。

刘华来洪家叫过几次大哥刘军,因此,他认识洪顺,喊了洪顺哥。

“嗯,都进来吧,去我屋子里。”洪顺收回目光,领着他们往西边的屋子走去,没有着急去看那个闹钟,拿了碗,装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张小桌子上,招待刘华和刘艳,“你们俩乖乖坐这儿吃东西,我和你们大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