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什么样儿的?”
“小的虽然是看了两眼,但是太远了,没看得太清,大概应该是好看的吧。”
“不是。”赫连卿幽幽地说:“那不是我的庄兄,庄兄长得好看极了,他的样子打远看也会很好看,我不要成亲!”
小厮急了:“少爷,马上就要拜堂了,你千万不能这么说呀。”
屋内沉寂下来,赫连卿声称想要独自待一会儿,把小厮遣退了,走到书桌前摊开一张白纸,左手撩起右手的长袖,右手执毛笔沾了点墨水开始落笔。
爹,娘,禁足十八年,虽从未受过苦痛,你们的溺爱惯养,如我而言却犹如牢狱,儿子心中已有命定之人,姓庄名余,并非如今不知在何处找的冒充货,我要去那方世界寻他了,请原谅儿子不孝,待我走后,望爹娘不要废弃家业只为寻我——赫连卿亲启。
信纸用镇纸压在书桌上,赫连卿抽出床底下的宝箱打开,从里面翻出一把青铜匕首藏在后腰,转眼看到箱子里还有许多金银珠宝,抓了几根金条就往怀里塞。
赫连卿没有穿鞋,因为成亲用的鞋子在门外的小厮手里,屋里没有其他鞋子。
赤脚就赤脚吧。
房门打开,还没等门口候着的小厮伺候少爷穿鞋,赫连卿趁所有人不备,提起衣摆拔腿就跑出院子。
一只大红耗子快速闪过,扬起一阵风,小厮们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追上去:“那是少爷?少爷回来!来人呐,少爷跑了!”
赫连府一下子乱成一锅粥,所有人放下手里的活,跑去追逃婚的大少爷。
赫连卿拼命跑,看见路就跑,不管光着的脚被地上的石头磕得有多么痛,一直跑。
他没有离开过自己的院子,府邸里除了自己院子,其他地方没有踏足过,跑出院子后他就不知道怎么走,他没有想过要怎么逃出这座巨大的府邸,总之向着一个方向跑就是了,总会跑到尽头的。
身后有几十名下人在后面追,赫连卿感觉到累了,头上和脖子上加起来好几斤重的黄金是一大累赘,伸手准备要把在胸前晃悠的金猪摘下来扔掉,但是回头想想这东西拿去卖的话一定值不少钱,最终没有摘下。
前面有一处大门看着很是气派,应该是府邸大门吧!赫连卿如是想,加快脚步往那边跑,突然那门口被一队拿着兵器的小兵站了一排人墙。
赫连卿停下脚步,一双脚丫子已经被磕了出血,伤口沾有雪花混泥土的污秽物,被冻得通红,本人却没有感到疼痛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