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府认为,既然是和戎突人的交易,就应该征税,进出两项都应该以什一的标准来进行收税,而计价标准也按照雁城的标准来。
龙城这边则认为,这不是从关内弄过来的物资,方浩得到的那些牛羊马匹也没有销售到关内,而是用在改善这里边民和士兵的生活,按照盐城的物价标准来缴纳什一之税,显然非常的不适合。
拿来和沙鲁交易的东西,都是他们扩边所获的,不应该拿来收税。
交易过来的东西都用在边关军民身上,也不应该征税。
这样的撕逼,最后的胜负并不取决于谁的理由更充分,而是取决于谁的力量更大。
在这个地方,当然是方浩的力量更大,所以一番争执之后,龙城生产的东西获得了免税的资格。
但是有一个要求,就是龙城不能将自己的牛羊马匹运到内地去销售,要拿出去销售,就要按照什一的标准双倍加税。
如果不这样的话,龙城和沙鲁交易牛羊自己吃,然后将自己养的牛羊拿到内地销售,这就会让税收大量的流失,特务府当然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特务府总算是开张了一次,还是丝路商行和沙鲁的交易,按照雁城那边的物价标准,这一次的交易总额达到了白银七万多两,特务府一次就征集到了七千多两的商税。
只不过这样的交易,一年也就那么几次。
到六月底的时候,又一支商队过来了,这一次不是丝路商行,而是兴隆商行,是太子一派新成立的商行,方浩在这里面,同样的有着股份。
第一一六章
兴隆商行要做这一边的生意,方浩也提前和朔州以及狼牙关通了气。
——不做同类型的生意,双方不产生竞争。
也因为他提前通了气,而且说明了不会和丝路商行有竞争,所以这家商队来到这边,没有受到阻挠。
这支商队的规模没有丝路商行的大,过来的只有几百个人,他们运过来的商品,都是方浩点名要的东西,除了布匹之外,别的货物都和丝路商行的没有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