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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陆清夜,你会想我,我也会想你,你可以回国见我,我也能飞过去看你,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你取舍,你可以贪心一点,全都要。”

她觉得自己也该说点什么,最好也像慕无尘一样说个一二三四点,把自己的喜欢拆解成几个部分,好好讲给他听。她在心里酝酿了一篇长篇大论,还回忆起来大学专业课的内容,到嘴边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最后只是靠在他胸膛闷闷地说:“慕无尘,我好喜欢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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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无尘的小番外】

在伦敦的第二年,我创办了行香。

起初我没有想很多,也不是想成就一番伟业,只是找个地方陈列自己的灵感,但不知不觉,就有了野心。

我一直觉得,只要是我做的事,理所当然应该最显眼。读书的时候,我总是被夸奖谦虚,其实我心里知道,我本人,傲慢极了,我“谦虚”地笑时,内心其实在想,我不拿第一谁拿第一?

行香也是一样,既然做了,我怎么甘心自己的设计被掩盖。

但是后来我才发现,在小小的岭北一高,我可以做第一,我可以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但在茫茫人海中,我的设计根本无人在意。

更多的人追求第一眼的刺激,这样说来,我的衣服和其他衣服并没有什么不同,我沾沾自喜的别出心裁根本没有人看出来。

我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一个潮湿的下午。

我原本打算图书馆坐一个下午,因为在人群中,不容易有太多负面情绪,但还没待到三点半就觉得有些憋闷。这种憋闷,大概可以称作是现实和理想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