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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觉得慕无尘他怎么样?”

陆清夜脸上明晃晃写着几个字, 快夸夸我眼光好。

吴晓仙看得出,陆清夜对这个男朋友喜欢得紧。

陆清夜和她不一样, 从小性子就软,别家孩子撒泼打滚的年纪, 她连任性的话都不会说, 想买什么, 想要什么, 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那时候她以为女儿是真的不想要,直到有一次接她下课时, 看见她抱着同桌会学话的智能娃娃, 看见妈妈来接她了,就赶紧把娃娃还回去。

只有一次,在菜市场看见卖肉兔的,听说兔子买回去是要被宰了吃肉的, 陆清夜执着地拉着她手腕上的手环, 央求她买下那只兔子。那也许就是陆清夜在童年时期,最最最想要的东西。

吴晓仙把那只兔子买回家了,庆祝女儿终于直到向自己讨要东西了。

这几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也涨了些韧劲, 多了点脾气,有时候听见女儿和工作伙伴打电话时果决的模样,她这个当妈的还有些欣慰。

陆清夜没有与她说过一句喜欢慕无尘,但每一个笑弯了眼看过去的眼神,都让她很明白。小慕说话一直很从容,倒是自己女儿很紧张的样子,一直盯着她和老陆的脸,像是生怕他们展现出一点不喜欢。

她不会强硬地说,这是我喜欢的人,你们必须也喜欢,但她无比希望她喜欢的,他们也能欣赏。

“其实好不好的,你自己知道就行了,妈妈见过的人再多,一眼也是看不明白的。”

吴女士突然走心,陆清夜有些不习惯,“我当然觉得他是好的,不然也不会和他在一起……”

“妈妈刚刚一直在夸他,但是从来没有一句话说了他比你好,不管他家是书香门第还是什么富豪,你也是很优秀的,知道吗?”

陆清夜洗碗的动作慢了下来,又使劲拿抹布搓了两把,“嗯,知道。”